question-icon 工伤是否存在责任划分的说法?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单位说我自己也有一定责任,要划分责任比例来处理工伤赔偿。我不太明白,工伤不是应该单位负责吗,想知道工伤到底有没有责任划分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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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工伤认定体系中,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对受伤职工进行责任划分的说法。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工伤认定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职工的受伤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论职工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都应被认定为工伤。这里所说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不考虑职工本人是否有疏忽、违规等行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就可以认定工伤。比如,职工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违反了一点操作流程,但因此受伤了,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些规定都没有提及要对职工进行责任划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职工是因为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伤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这是对工伤认定的排除性规定,但这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责任划分。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特定的严重违法违规或者自伤行为下,才不认定为工伤,而不是在普通的工伤事故中去划分职工的过错责任。所以,总体而言,工伤认定通常不涉及对职工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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