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公司说试用期是三个月。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合不合法,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司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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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试用期三个月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它是一种双方磨合的阶段,让用人单位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也让劳动者判断公司是否适合自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但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规定三个月试用期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属于违法行为。要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那规定三个月试用期显然也是不合法的。 若公司违反试用期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你可以对照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判断公司试用期规定是否合法。若不合法,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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