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未登记是否有效?

我最近买了套房子,原房主说他给一位亲戚设立了居住权,但没去登记。我就担心这居住权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之后那位亲戚跑来要求住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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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未登记是无效的。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就明确说明了居住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双方达成了设立居住权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居住权合同或者立下了包含居住权设立内容的遗嘱,但没有到相关的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那么居住权并没有真正设立起来,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实际生活中,这一规定保障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因为居住权的存在会对房屋的使用和处分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没有登记就生效,可能会使不知情的房屋买受人等相关方的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也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登记,使居住权的设立具有公示性和公信力。所以,若你遇到居住权未登记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说,该居住权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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