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我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说之前给亲戚设立了居住权。我不太清楚居住权到底保护哪些人,这个亲戚在不在保护范围内呢?我想了解下居住权保护对象的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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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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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保护的对象指的是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权利的自然人。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里强调了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需求而设立的。 居住权保护的对象一般是自然人,比如在一些情况下,老人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在生前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再比如,夫妻离婚时,一方可以为另一方设立居住权,使其能继续居住在原来的房屋中。又或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为照顾自己的保姆等人员设立居住权,作为对其照顾的一种回报。这些自然人只要是依据合法有效的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等方式取得居住权,就属于居住权保护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只有符合这些规定,居住权人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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