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房产,房产证上必须是两人名字吗?
我和朋友一起买了套房子,我们属于共同共有。现在要办房产证了,我想知道共同共有的房产,房产证上是不是一定得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一个人名字也可以,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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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从法律规定来看,共同共有的房产,房产证上不一定要写所有共有人的名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虽然共同共有人都对房产享有权利,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只登记部分共有人的名字。 不过,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共同共有的,其他共有人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日后涉及房产的处分等问题,还是需要经过所有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办理房产证时,将所有共同共有人的名字都登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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