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购房定金能退吗?
在喀什打算买房,已经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太想买了,又担心定金要不回来。想知道在喀什这边的规定和实际情况里,交的购房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呀,要是能退,得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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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喀什购房,定金能不能退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得明白定金的概念,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通俗讲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约定履行房产交易。一旦交付定金,双方就受到相关约束啦。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购房者自己不想买了,这就属于购房者违约,通常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要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开发商将房子卖给别人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得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突发自然灾害,影响了房产交易的正常进行。 要是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卖房,那交付的定金也应当退还。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有权无理由退还定金,那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总之,喀什购房定金的退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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