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昆明进行二手房交易,涉及多种税费,不同情况征收标准不同。 首先是契税,由买方缴纳。如果是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要是在北上广深地区,首套房契税政策同上,但二套房和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需要注意,二手房的契税大多按房屋评估价计算,并非成交价格。相关法律依据在于房产交易契税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房产交易中的税费征收。 接着是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为5.6%。满2年可以免征增值税,这里满2年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满2年或超过2年。计算公式为房屋的计税价÷(1+5%)×5.6% 。其依据是国家对于房产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为了平衡房产市场交易。 个人所得税方面,一般征收房屋价款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足“满五唯一”,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不动产证满了五年,可免征个税。若出售的房屋是赠与所得等特殊情况,征收标准会有变化。这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 印花税方面,住宅免征,赠与、非住宅的话,买卖双方各按计税价格的0.05%缴纳。 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非住宅则按规定征收。 交易手续费按房屋面积征收,住宅一般为4 - 6元/平方米。 权属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 相关概念: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附加税是随增值税征收的税费。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是对房产转让所得征收的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