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我在劳动纠纷中,涉及到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该要补偿金,什么情况下该要赔偿金,它们的计算方式一样吗?对我权益影响挺大的,希望能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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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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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的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适用情形、计算方式等都存在区别。 补偿金,简单来说,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助。它是基于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但按照法律规定仍需对劳动者进行一定补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则不同,它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才会产生,并且其数额是补偿金的两倍。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关键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补偿金是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予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情况,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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