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解雇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好像有解雇我的意思。我想了解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关于解雇有啥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比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能合法解雇我,不合法解雇我又该怎么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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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解雇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区分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这两种情况。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无法胜任工作,经过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突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总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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