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餐补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之前有餐补,最近突然取消了。我想知道劳动法里关于餐补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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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餐补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用于餐食的一种补贴。简单来说,就是单位额外给员工吃饭的钱。不过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本身并没有直接对餐补作出强制性的明确规定。 劳动法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等,它主要着重于规范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例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餐补并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所以劳动法没有专门条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供餐补。 虽然劳动法没有规定餐补,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者其他书面文件中明确承诺给予劳动者餐补,那么这就形成了一种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此时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餐补。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取消餐补,就属于违反约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约定支付餐补。 另外,有些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可能会对餐补等福利有相关规定。所以,劳动者也需要关注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遇到餐补问题,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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