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多少天?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对工作时间安排不太清楚。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正常情况下应该工作多少天呢?担心公司安排的工作天数不合理,侵犯我的权益,所以希望能明确一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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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里,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每月具体的工作天数。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相关规定来计算。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年有365天,其中休息日为104天(52周乘以每周2天),法定节假日为11天。这样一来,全年的工作日就等于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再减去11天法定节假日,即250天。 要算出每月的平均工作日,就用全年工作日250天除以12个月,得到每月平均工作天数约为20.83天。这个20.83天是用来判断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 另外,关于工作时间的计算还有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是(365天 - 104天)÷ 12月 = 21.75天。它主要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比如在计算加班费等薪酬相关问题时,就会用到这个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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