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工资拖欠不得超过多少天?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不按时发工资。这个月工资到现在还没发,我心里很没底,也不知道公司这样拖欠工资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拖欠不得超过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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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里,对于工资支付的时间有明确要求。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意思就是用人单位要按照一个月为周期给员工发放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工资拖欠不得超过具体多少天,但从规定可以看出,只要超过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支付工资日期,就属于拖欠工资。一旦出现这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超过约定日期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追讨工资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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