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长时间算违反劳动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发放一直不太准时,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就算违反劳动法了?我好心里有个底,要是真违法了,我也得考虑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就想搞清楚这个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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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拖欠工资不论时间长短实际上都属于违法的情况。也就是说,只要构成拖欠工资的事实,哪怕只有一天,也是违法的。 这里先解释一下“拖欠工资”,它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简单讲就是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却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一旦超过30天就构成了拖欠工资。比如,1月份的工资,正常情况下单位要在2月1日到2月28日(平年)或者2月29日(闰年)之间支付给员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是拖欠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要是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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