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东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我是一名房东,之前缴纳了购房定金。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情况有点复杂,不确定这个定金能不能退。想了解在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里,房东这种身份缴纳的购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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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购房定金能不能退,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并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买卖双方都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各自义务,那么房东所缴付的定金应当作为购价的一部分予以扣除或者全额退回。这就是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定金就有了冲抵价款或者退还的结果。 要是在履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合同并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引起,那么所缴纳的定金也可全数退还。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政府突然出台的限购等楼市调控政策等,这些是大家都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定金也就可以退了。 然而,如果是房东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举例来说,如果房东和卖家约定好了交房时间等各项条款,但是房东到期了却不打算买了,或者在资金等方面出现问题无法按约定购买,那就不能要求退定金。 相反,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比如卖家突然不卖了,那么房东作为缴纳定金的一方,不仅可以要求全数退还定金,还能额外获得双倍赔偿。 相关概念: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不可抗力: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情势变更原则: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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