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购买社保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现在关于购买社保有啥最新规定不?我能不能依据这些规定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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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购买社保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保即社会保险,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时,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以双方的意愿而改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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