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加计扣除最新政策是什么?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听说有残保金加计扣除的政策,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想了解下现在残保金加计扣除的最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比如扣除比例、适用条件这些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好让我公司合理安排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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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加计扣除则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符合条件的残保金支出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额外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目前,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残保金加计扣除有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每支付给残疾职工1元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2元。 具体来说,企业享受残保金加计扣除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企业需要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其次,企业需要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此外,企业还需要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企业在享受残保金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申报。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包括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以及支付残疾职工工资清单等,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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