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自将小区健身房外包,诉讼案由是什么?
我小区的物业没和我们业主商量,就把小区健身房外包出去了。这让我们业主用起来很不方便,还可能影响小区环境和安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不知道该以什么案由去起诉物业,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在物业擅自将小区健身房外包的情况下,合适的诉讼案由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的健身房一般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其有共同管理和使用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擅自将小区健身房外包,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没有按照约定和要求经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 基于此情况,诉讼案由可以考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因为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的这种擅自外包行为属于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侵犯了业主依据合同享有的权利。也可以考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由于健身房是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外包,侵害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实际起诉时,具体选择哪个案由,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