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大法。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确立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形式、周期和禁止性要求。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是为了保证工资的确定性和可流通性,方便劳动者使用工资来满足生活需求。按月支付则保障了劳动者能够定期获得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而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尊重和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报酬做出了详细规定。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这一规定解决了在没有明确劳动报酬约定时的处理方式,确保劳动者不会因为合同约定不明确而遭受损失。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规范。该规定明确了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例如,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些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工资支付的要求,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面对劳动报酬问题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