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扫描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从原公司离职了,拿到了离职证明,但原件不小心弄丢了,只剩下扫描件。现在新公司入职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我想问问这个扫描件有没有法律效力,能用来办理入职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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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扫描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扫描件的性质。扫描件其实就是通过扫描设备将文件的内容转化为电子图像格式,它本质上是一种复制件,和文件的原件是不同的。原件是最初形成的、具有原始签章等信息的文件,而扫描件只是对原件内容的一种电子化呈现。 从法律规定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原件的证明力是大于扫描件等复制件的。 如果在一些简单的事务中,比如新公司入职,有些公司可能会认可离职证明扫描件的效力。因为新公司索要离职证明的主要目的是确认你和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可能的劳动纠纷。如果扫描件内容清晰、信息完整,公司可能会接受它作为证明材料。 然而,在一些比较正式、严谨的法律程序或者重要事务中,扫描件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比如涉及到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情况时,扫描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为扫描件很容易被篡改、伪造,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扫描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提供扫描件的一方就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该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或者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来佐证其主张。如果无法提供原件,也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那么扫描件可能不会被法院等机构采信。 所以,离职证明扫描件有一定的证明作用,但它的法律效力相对原件来说较弱,其效力要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景和相关方的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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