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低绩效被迫辞职是否有赔偿?
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绩效被评得比较低,然后公司就想让我辞职。我感觉自己是被迫的,心里很委屈。我就想知道这种因为较低绩效而被迫辞职的情况,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主要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首先来说,较低绩效被迫辞职是可能有赔偿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就是“不能胜任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要是公司直接以较低绩效为由逼迫你辞职,而没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流程走,比如没有对你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那公司的这种做法就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过,如果是你本身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比如先培训或者调岗,之后还是不能胜任,公司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但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是按照工作年限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所以,关键要看公司辞退你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