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撤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由谁承担?
我之前在商场一家商户买了商品,结果没多久这个商户撤柜了,商品出问题我找不到人售后,造成了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个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是商场还是撤柜的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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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户撤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消费者和商户的直接交易关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消费者与商户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商户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并承担售后等相关责任。如果因为商户撤柜导致无法履行这些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商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消费者购买的电器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而商户撤柜后无法提供维修服务,消费者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商户就应该予以赔偿。 其次,商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如果商场作为柜台的出租者,在商户撤柜后,没有尽到一定的管理义务,比如没有留存商户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消费者无法找到商户索赔,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商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撤柜的商户进行追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直接责任主体是撤柜的商户,但在符合特定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商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消费者可以先尝试与商户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找到商户或者与商户协商无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商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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