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我不太清楚工资这方面的规定,发工资的时候感觉和我理解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太一样。我想知道最低工资标准说的到底是没扣钱之前的应发工资,还是发到手里的实发工资啊?这两者差别挺大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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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是指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概念。应发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收入项目,但这是还没有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工资数额。实发工资则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扣除的费用之后,实际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应发工资。也就是说,即使扣除了这些费用后,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只要应发工资达到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通常就没有违反规定。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是2200元,但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200元后,实发工资为2000元,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是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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