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留置有什么区别?


抵押、质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中的三种不同形式,它们各自有着独特的特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是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就是抵押人,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比如,甲向乙借款,甲用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但甲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不用把房子交给乙占有。 其次是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例如,甲向乙借款,甲把自己的手表交给乙占有作为质押,等甲还清借款后,乙再把手表还给甲。 最后是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比如,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修理厂修理,修理好后甲不支付修理费,乙修理厂就可以留置甲的汽车。 综上所述,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质押转移动产或权利的占有,而留置是债权人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事先已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适用范围上,抵押和质押是由当事人约定设立,而留置是法定的担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