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名下按揭房在离婚了的情况下怎么办?

我和配偶名下有套按揭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我们都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一方要房给另一方补偿,还是可以直接卖掉房子分房款呢?想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按揭房处理
  • #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分割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双方名下的按揭房的处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夫妻双方名下的按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这套按揭房,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处理方式就比较灵活。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同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根据房屋的购买价格、已还贷款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诸多因素。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将房子判给更适合拥有的一方,然后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将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在偿还完剩余房贷后,剩余的部分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总之,无论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目的都是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