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在探讨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双方签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合同的成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作为成立的标志,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承租人已经支付了租金,出租人也接受了,那么即使没有签字,合同也可能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租赁合同,只要它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满足成立条件后,合同就会生效。 虽然从法律规定来看,签字并非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唯一条件,但签字具有重要的意义。签字是双方对合同内容认可的一种明确表示,它能够清晰地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减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没有签字,在证明合同的成立和内容时,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一方可能会否认合同的存在或者对合同的内容提出不同的主张,这时就需要通过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来证明合同的成立和内容,这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和难度。 综上所述,虽然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双方签字才成立和生效,但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都进行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