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收房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新房,还没去收房,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让交物业费。我不太清楚没收房的情况下,物业费该怎么收,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担心物业乱收费,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新房未收房时物业费到底该按什么标准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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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新房未收房时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新房未收房的情况,物业费的收取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一般而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还未交付到业主手中,从法律上来说,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然而,当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屋交付的相关手续,比如通知业主收房,并且房屋已经达到交付条件,即便业主因为自身原因未实际收房入住,大部分地区也会认定业主需要开始承担物业费。不过,部分地方会有优惠政策,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可按一定比例收取,常见的比例可能是全额物业费的70% - 90%。这是考虑到业主虽未实际居住,但物业仍在为整个小区提供公共服务,业主享受了这些服务的权益,所以仍需承担一定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需要依据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业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也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情况。如果双方在物业费问题上产生争议,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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