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职但是没工资,直接做非正常处理可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给我发工资了 。我实在不想在这干了,想直接把这工作做非正常处理,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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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做“非正常处理”这种表述不太明确,我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几个月没发工资,这显然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如果劳动者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虽然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不建议劳动者直接一走了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劳动者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工资,这样可以保留证据,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劳动者直接不做任何处理就离开,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以劳动者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对于劳动者而言,也不利于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和可能的经济补偿等。所以,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