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还有交社保的义务吗?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还在现在的单位继续工作。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还有没有义务给我交社保。我担心自己的社保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单位这时候的社保缴纳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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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退休年龄的概念。退休年龄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本的劳动合同关系就结束了。 而社保的缴纳,通常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强调的是“职工”,也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一般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转变为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过,如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规定年限,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缴纳社保以及如何缴纳。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的社保缴纳问题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有些地方可能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超龄劳动者继续参保缴费。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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