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合同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我买了套房子,后来才知道卖家之前已经把房子卖给别人了,现在不知道我和卖家签的合同有没有效。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合同到底会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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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指的是卖家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来说,不管是卖家和第一个买家签订的合同,还是和第二个买家签订的合同,只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有效的规定,那这些合同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只要卖家和买家都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双方是自愿签订合同,并且合同内容不违法,那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合同都有效,但房子的所有权只有一个。如果卖家把房子过户给了其中一个买家,那这个买家就合法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对于没有得到房子的买家,虽然合同有效,但不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不过可以依据有效的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没拿到房子的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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