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超过一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我听说没签合同有双倍工资,可又有人说超过一年就没这待遇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到底要不要支付双倍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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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是否支付双倍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和双倍工资赔偿。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着劳动用工的事实,比如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而双倍工资赔偿是法律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期间(最多11个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当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时,法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超过一年之后,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之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段时间,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双倍工资。例如,小张在某单位工作了15个月,一直没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给小张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第13个月开始,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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