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不给加班费侵犯了劳动者什么权利?

我最近经常加班,可公司一直不给加班费。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到底侵犯了我什么权利,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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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加班不给加班费主要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当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加班,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班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和情形,保障了劳动者在加班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就违反了该法律条款,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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