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否必须当天签离职?
我做了份兼职,现在想离职,但老板非要我当天签离职,可我手头上还有些事没处理完,没办法当天就签。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兼职必须当天签离职吗?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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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兼职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当天签订离职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无论是兼职员工想要离职,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兼职员工,都能够随时告知对方结束用工关系,但法律并未规定必须在当天就完成签订离职文件等手续。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最好还是尽快办理好离职手续,比如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如果员工无法当天签离职,应该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说明情况,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来完成离职手续的签订。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双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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