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单主管当天签了可以当天走吗?
我提交了离职单,主管当天就签字同意了,我以为还得按正常流程再等一段时间才能走,但主管说签了字就能当天走。我有点拿不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主管当天签字我当天就走的情况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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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职单主管当天签了是否可以当天走,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的离职流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其实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招聘新员工等事宜,以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营不受太大影响。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交离职申请后,即便主管当天签字,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来离职。比如,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申请,那么原则上这三十天的期限是要遵守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主管当天签字并且双方都同意当天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当天走就是合法有效的。这其实就是双方对离职时间进行了新的约定,法律是尊重当事人之间的这种协商结果的。 然而,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通知,只是主管当天签字就当天走,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为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某项重要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就可能要赔偿这部分损失。 所以,离职单主管当天签了是否能当天走,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以及是否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好都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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