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天会有哪些处罚?


旷工指的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就缺勤的行为。关于旷工一天的处罚,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从工资扣除方面来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旷工一天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在合理范围内扣除工资。不过,如果旷工一天没有给单位带来实际经济损失,单位随意克扣当天工资也是不合理的。 从单位规章制度处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来规定旷工的处罚措施。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一天有相应的警告、记过等处分,并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公示且告知劳动者的,那么单位可以依据此制度进行处罚。 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来看,一般情况下旷工一天不太可能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而被直接辞退。但是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该制度合法有效,那么单位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充分合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