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另一方出面?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前夫不太配合,我就想知道办理这个过户手续需不需要他出面啊?要是他不出面,这过户还能不能办得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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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另一方是否需要出面,要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确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时是需要双方都到场的。因为房产管理部门需要确认双方对房产过户事宜都知晓且无异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所以,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双方到场可以保证整个过户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若一方不愿意出面配合,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即便对方不出面,也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等文书,单方面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的判定。当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持这些法律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此时,通常不需要另一方出面。因为法院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房产管理部门会依据这些文书来办理过户。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所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就能完成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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