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首付,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父母出资首付购买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面分情况来看:如果婚后父母出资首付,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有约定表明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首付部分可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例如,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并且明确表示首付是赠与男方个人的,之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双方平分。 若婚后父母出资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如果婚后父母出资首付,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在司法实践中,若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表明是赠与对方,一般也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出资只是对对方的赠与,那么首付部分归对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具体的分割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