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后结算工资时,节假日算上班吗?
我辞工了,在结算工资的时候,遇到了个问题。不知道辞工后结算工资时,节假日到底算不算上班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自己的工资结算会有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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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辞工后结算工资时,节假日是否算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统一放假的节日,像春节、国庆节等;休息日一般是指周六和周日。 如果劳动者在辞工前,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是要算上班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该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辞工前法定节假日工作了,辞工结算工资时,这部分工资要按照三倍工资来计算。 如果是休息日,也就是周六、周日这些,劳动者在辞工前加班了,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就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同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辞工结算工资时,如果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这部分要按照两倍工资结算。 如果劳动者在辞工前,节假日是正常休假状态,并没有上班,那么这期间就不算上班,用人单位也无需额外支付上班工资,不过要按照正常出勤情况来结算其他工作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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