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办离职会有什么待遇?
我怀孕了,最近打算离职,但是不太清楚自己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想知道在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的不同情况下,分别都有哪些权益和福利,比如工资结算、有没有经济补偿这些方面,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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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办离职的待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孕妇主动离职,薪酬应照常结算。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是说,只要工作到了离职那一天,单位就得把该给的工资都结清。不过一般情况下,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要是孕妇是被动离职,也就是遭企业解雇,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在待遇上差别还是挺大的。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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