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处于试用期,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裁员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在试用期被裁员,公司应该给我怎样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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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裁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裁员补偿标准是一个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形。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自身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裁员,且不符合法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是试用期,工作时间通常不满六个月,所以一般是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那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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