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去劳动局讨工资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首先,我们要明白,去劳动局讨工资主要涉及到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当劳动者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需要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材料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然后,劳动者要填写投诉登记表,在表中详细说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以及自己的诉求和事情经过。劳动监察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在调查过程中,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与工资支付等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或者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劳动者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同时,也要附上前面提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在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