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对外墙漏水有什么规定?
我家房子外墙漏水,墙面都发霉了,严重影响生活。我不清楚这种情况物业有没有责任处理,想知道物业法对外墙漏水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要求物业来负责维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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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物业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等条款,其中服务事项通常涵盖了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外墙漏水问题就涉及到对共有部分的维修。 对于外墙漏水的责任划分,如果在房屋的质保期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最低保修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开发商有责任对外墙漏水问题进行维修。 过了质保期后,就要看业主是否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已缴纳,当外墙漏水严重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时,可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就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费用来维修外墙。 如果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就需要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因为外墙是共有部分,全体业主都享有使用权利,同时也有承担维修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此情况下,有义务协助业主组织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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