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同事打伤,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在单位里,我和同事因为一点琐事起了争执,结果他动手把我打伤了。我现在很疑惑,这种因为在工作时和同事吵架被打伤的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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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因琐事被同事打伤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也就是说,如果因琐事争吵被同事打伤的情况想要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此次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如果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为工作上的矛盾等合理原因导致被同事打伤,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执行工作任务、进行工作交接等合理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下,与同事因工作问题产生争吵进而被打伤。 但如果争吵和被打伤与工作本身没有直接关联,只是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引发,那就不太可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因为生活琐事、个人恩怨等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在工作场所发生争吵并被打伤,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要求打人的同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总之,不能简单地说因琐事争吵被同事打伤一定算或者不算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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