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名字的房产证,离婚后怎么去掉配偶名字?
我和配偶离婚了,房产证上有我、配偶和子女的名字。现在想把配偶的名字去掉,不知道该走什么流程,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要求,担心会出现问题,想问问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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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子女名字的房产证上,离婚后去掉配偶名字是一个涉及房产产权变更的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夫妻双方对于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依然有处置权。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和份额分配,这是最便捷的方式。 接下来是办理去名的流程。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新的房产证,去掉配偶的名字。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携带法院的判决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依据判决书进行产权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房产证上还有子女的名字,在办理去名手续时,要确保子女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需要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要保证处分房产的行为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此外,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可能会涉及一些税费问题。具体的税费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可能包括契税、印花税等。你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详细的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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