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30天后反被辞退该如何赔偿?
我提交辞职申请30天了,本想着正常离职,结果公司却突然说要辞退我。我不明白这种情况下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心里很没底,也不知道依据是什么,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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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辞职30天后反被辞退该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法律概念。 辞职通常是指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后,按照法律规定,在这30天的预告期结束时,劳动合同就可以合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履行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后,就享有了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如果在劳动者辞职30天后,用人单位再以辞退的名义解除劳动关系,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赔偿问题。若用人单位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辞退劳动者,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当辞职30天后反被辞退时,劳动者首先要判断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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