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辞职,17号当天还需要上班吗?
我和公司约定的离职日期是17号,现在不太清楚这天还要不要去上班。担心不去上班会被算旷工,去上班又怕多此一举。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辞职当天是否上班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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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17号辞职,17号当天可以不上班,但需要与用人单位做好交接手续。 从法律层面来讲,自约定的离职日起,雇员停止履行日常职责,同时有权督促企业按照合法程序办理相应的解职手续。在劳动关系依规解除或其期限届满时,雇主有义务及时全额支付雇员所有应得的薪资报酬。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劳动合同约定、个人工作交接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公司有特殊要求或者双方另有约定,也可能需要在离职当天上班完成一些必要的工作交接等事项。员工在离职时应了解公司的具体规定,以明确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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