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商管公司、租户分别有哪些权利义务?

我是一个商业广场的业主,把铺子租出去了,广场有商管公司管理。我不太清楚业主、商管公司还有租户在这个过程中各自有啥权利和义务。比如我作为业主,能对商管公司提啥要求,租户有啥必须遵守的,商管公司又该为我们做些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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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业主、商管公司、租户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业主而言,权利方面,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业主有权合理使用自己的房产进行出租等收益行为,同时对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公共部分如电梯、走廊等有使用和参与管理决策的权利,比如参与业主大会投票等。义务方面,业主应遵守管理规约、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按时缴费是业主的基本义务。 商管公司的权利是依据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用,对商业区域进行经营管理,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等。其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维护商业区域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商管公司要保障商业环境的正常运营,为业主和租户提供良好的经营条件。 租户的权利是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所以租户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符合使用条件的房屋。租户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若因租户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租户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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