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离职证明对公司存在什么风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打算离职,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可公司好像不太愿意,说开这个有风险。我不太明白,开离职证明能有啥风险啊?就想了解下公司这么说有没有道理,具体存在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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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下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开具离职证明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首先是未开具离职证明的赔偿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入职新单位、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其次是证明内容不真实的法律风险。如果离职证明中所写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比如故意夸大员工的失误、错误等负面情况,员工有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员工因为这些不真实内容导致无法入职新单位,公司也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再者是开具证明存在程序瑕疵的风险。开具离职证明需要遵循一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具,或者证明格式不符合要求,也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甚至被员工追究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在开具离职证明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等要求来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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