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未析产的情况下卖房会怎样?

我和前妻离婚了,但房子还没进行析产分割。现在我想把这房子卖了,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否可行,会有哪些手续和限制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后续出问题,想弄清楚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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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卖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未析产的情况下卖房,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析产”这个概念。析产,简单来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个共有人对财产的份额。在夫妻关系中,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离婚未析产时,房子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所以原则上卖房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 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卖房,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对于买方来说,如果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房屋,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买方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这里的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而对于未同意卖房的一方,如果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擅自处分房屋的一方主张赔偿损失。同时,如果房屋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同意卖房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屋。 所以,在夫妻离婚未析产的情况下卖房,建议夫妻双方先进行析产,明确各自对房屋的份额,再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卖房操作,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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