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违纪工伤员工还需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个同事受了工伤,后来又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解雇了。我就挺好奇,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要给他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吗?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展开


解雇违纪工伤员工,通常还是需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而设立的一项制度。简单说,就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伤,国家和单位要给一些保障。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仅在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属于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也就是说,仅仅因为员工违纪被解雇,不能剥夺其应享有的工伤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39条第3款明确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该规定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并未将合同解除方式与原因作为支付前提。 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即便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即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用人单位符合条件依法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辞退赔偿,但仍需承担工伤补助,不影响被保险职工的待遇。 相关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治疗的一笔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的一笔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