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是否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
我是个食品经营者,最近发现部分食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义务去召回和处理这些食品,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到底应不应该对这些有问题的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说,食品经营者是应当将存在问题的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食品召回这个概念。食品召回就是指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将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从市场上收回的行为。而处理则是指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生产者进行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此外,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在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如果食品经营者不履行这些义务,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所以,作为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召回和处理的义务是非常必要的。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